- 2024年~2025年 -
購房契稅補貼申領
『政策詳解』
**本文的申報方式僅針對2024年6月2日至2025年3月31日購買新建商品住宅契稅補貼活動,“賣舊買新”契稅補貼仍為線下審核,操作辦法參照《關于實施“賣舊買新”購房契稅補貼的操作細則》【張住建發(2023)150號】有關要求,可登錄http://221.224.155.90:20081//qsbt/list.html查詢、下載。
近期,張家港市出臺了購房契稅補貼政策,進一步降低購房成本,充分支持市民住房需求。為了讓大家更好地了解這一政策,現將相關要點進行詳細解讀。
「契稅補貼怎么領?」
今日張家港APP“購房契稅補貼”申領平臺上線
01、申領對象與條件
本次購房契稅補貼的對象為在2024年6月2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間,于張家港行政區域內購買新建商品住宅的家庭。需要注意的是,購置時間以住建部門商品住房網簽合同備案時間為準,且不包括人才房、安置房等政策性住房。
02、補貼標準與原則
補貼標準為契稅繳納份額的50%,最高不超過房屋契稅計稅依據的1%。
03、補貼辦理事項
1、申請人資格
申請人必須為購房人,且需獲得不動產權證上列名的所有權利人的授權,授權同意書的模板可在申請頁面下載。
2、申請時間
申請人購買現房的,應在所購新建商品住房合同備案之日起一年內提交契稅補貼申請材料,逾期視同放棄補貼申領資格;申請人購買期房的,應在所購新建商品住房辦理不動產權證后一年內提交契稅補貼申請材料,逾期視同放棄補貼申領資格;如所購新建商品住房的建設單位完成首次登記后的一年內,申請人仍未繳納契稅的,視同放棄補貼申領資格(首次登記情況可在江蘇省政務服務網不動產“蘇小登”模塊查詢)。
3、申請方式
或登錄今日張家港APP,在“政務云-住房服務”專區進入“購房契稅補貼”申領平臺。
4、申請材料
申請人需準備以下材料并上傳至申請頁面:
①身份證明:申請人及所有產權共有人的身份證(正反面均需上傳)
②契稅完稅證明:在稅務部門繳納契稅后的完稅證明
③授權委托書:除申請人以外的所有產權人簽字的授權委托書
④不動產權證:申請補貼房源的不動產權證
⑤銀行卡:領取補貼的市民卡或農商行銀行卡,開戶人必須是申請人
上述材料掃描或拍照上傳至申請頁面,注意拍攝內容清晰完整。
5、其他注意事項
(一)本次契稅補貼采取先繳后補的方式實施。購買新房契稅補貼與“賣舊買新”契稅補貼不重復享受,同時滿足兩項活動要求的申請人可按補貼金額“就高”原則自主選擇一個活動申請,補貼完成發放后不可變更。(詳見下文案例詳解)
(二)購房者應為自然人,非自然人購房不在補貼范圍。
(三)政策實施之日前購房人家庭已經有網簽合同備案記錄,注銷備案后在政策實施期間同一人或其家庭成員(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同一商品房項目重新網簽備案的,不在補貼范圍。
(四)申請購房契稅補貼時,申請人須提供真實、有效的材料。對弄虛作假、虛報冒領、重復享受補貼的,取消補貼資格,已發放補貼的按要求退回,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04、案例詳解
購買新房契稅補貼活動時間為2024年6月2日至2025年3月31日;“賣舊買新”契稅補貼活動新建商品住宅購買時間為2023年12月1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所以在2024年6月2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間購買新建商品住宅,若存在同時滿足購買新房契稅補貼和“賣舊買新”契稅補貼兩個活動,申請人可以選擇補貼金額較高的活動來申請領取。
假設甲家庭在2024年6月賣出一套自有住宅,并在2024年7月購買新建住宅并完成網簽備案,則同時滿足兩個契稅補貼活動,新購商品房合同總額為100萬,實繳契稅1萬元。
如按照購置新房契稅補貼50%計算,補貼5000元;如按照“賣舊買新”分層次補貼規定,賣掉舊房后三個月內買新,補貼實繳契稅的100%,補貼1萬元。甲家庭可以在兩個活動中選擇補貼金額較高的“賣舊買新”活動進行申請領取。
如果您對政策還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咨詢電話:0512-58682838,向張家港市住建局進行咨詢。
最后,祝愿每一位購房者都能找到心儀的住所,實現安居樂業的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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