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中介居間服務(看房)確認書 張家港房產網法律顧問編寫 |
居間服務(看房)確認書 (文字版) 1、委托人已接受信息服務部在看房、選房過程中發布、提供的房地產信息或其他居間媒介服務。 2、委托人(賣方、買方)在本確認書確定的日期之后就所看(選)房屋簽訂買賣合同、租賃合同或辦理過戶手續、實際入住、使用等,無論是否有中介方在委托人的房屋買賣、租賃合同中作為居間方簽章,均視為居間方的居間服務已完成,居間方有權按以下方式收取居間報酬: ①買賣房屋的,各向買賣雙方收取按房屋成交價格的1%確定的金額。 ②租賃房屋的,按 收取。 3、以委托人(賣方、買方)或其配偶名義或授權他人簽訂的買賣、租賃合同,或辦理過戶手續、實際入住、使用等,也視同委托人(賣方、買方)的行為,居間方有權按第2條的約定收取居間報酬。 4、本合同確認的房地產信息為。 5、補充條款: 委托人(賣方、出租方):身份證: 委托人 (買方、承租方): 身份證: 居間方:
圖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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